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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检察机关办案数据主要情况(2021年1至6月份)
时间:2021-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检察机关办案数据主要情况

2021年1至6月份

 

第一部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数增加。共受理402564人,同比分别增加64.08%增加61.14%

逮捕案件数增加。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99411人,同比分别增加44.44%增加46.26%

不捕数增加、不捕率增加。经审查,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66人,同比增加176.67%;不捕率为28.77%,同比增加11.17。其中,不批捕刑事犯罪166人,不批捕率28.77%,同比增加10.97

二、审查起诉工作总体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增加。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741175人,同比分别增加38.73%增加39.05%

决定起诉案件数增加。共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494744人,同比分别增加10.76%增加16.61%。其中,起诉刑事犯罪案件487737人,同比分别增加10.93%增加16.80%;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7人。

不起诉率增加明显。共决定不起诉144160人,同比分别增加105.71%增加68.42%;不起诉率为17.64%,同比增加4.75% 无罪判决人数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733人,其中生效有罪判决733人,有罪判决数占法院审结数的比例为100%

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情况

1.刑事犯罪无逮捕必要不捕比例增加。在不批捕的刑事犯罪166人中,因无社会危险性而不捕89人,同比增加323.81%,占不捕总数的53.61%,同比增加18.61。此外,因不构成犯罪不捕10人,同比增加11.11%;证据不足不捕65人,同比增加116.67%

2刑事犯罪相对不起诉比例增加。在不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159人中,相对不起诉149人,同比增加140.32%,占93.71%,同比增加27.75。此外,绝对不起诉1人,存疑不起诉9人,同比分别减少75%减少67.86%

3.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增加、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减少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35人,同比增加94.44%,占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总数的76.09%,同比增加9.42%。共不起诉未成年人4人,同比增加33.33%,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12.12%,同比减少4.55%

4.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5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15.15%

5.依法适用刑事和解。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共不批捕10人,占不捕刑事案件总人数的6.02%。不起诉39人,占不起诉刑事案件总人数的24.53%


第二部分:诉讼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监督情况

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同比增加33.33%,监督立案率为100%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5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同比减少25%,监督撤案率为120%

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

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1414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1414人,公安机关立案99人,立案人数占建议移送的比率为64.29%

三、侦查监督情况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漏捕2人,同比增加100%;纠正公安机关漏诉7人,同比增加600%

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5件次,同比增加114.29%;已纠正15件次,同比增加150%。纠正率为100%

四、刑事审判监督情况

提出抗诉总数增加。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增加200%

五、刑罚执行监督情况

1.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16件次,已纠正15件次,纠正率为93.75%

2.积极开展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刑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已纠正5件,纠正率为100%

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7件(去年同期20件),同比增加135%

1.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情况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法院同期采纳11件。经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

2、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对于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已采纳5件,采纳率为100%

3.民事行政执行监督针对民事执行根据和执行行为中存在的不当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采纳3采纳率为75%

4.督促履行职责和支持起诉支持起诉6件,已采纳3件。

5.息诉情况经检察机关作息诉工作,共有6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息诉。其中,当事人和解0件,撤回申诉3件。

七、控告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增加。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0件,同比增加85.19%。受理首次控告9件,同比增加200%。受理首次申诉4件。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52件,同比增加136.36%

八、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

1.国家赔偿工作。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立案1件,决定给予赔偿1件。

2.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13人提起刑事被害人救助,经审批,实际救助16人。实际拨付救助金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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