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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
时间:2022-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24日在鹰潭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3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15个案件被省检察院、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26个(次)获省以上表彰的典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记“政法姓党”,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积极推进红色基因传承。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从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的奋进力量,转化为学史力行的检察实践。两级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同向发力,共护红色资源,督促修缮英烈纪念设施32处,对17名英烈遗属进行司法救助,贵溪市、余江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捍卫英烈荣光”典型案例。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力答好新时代“延安整风”检察答卷,动真碰硬整治“6+N”顽瘴痼疾,查纠的683个顽疾表现及中央督导组、省驻点指导组反馈的26个问题均整改到位,7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被立案查处,建立健全32项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常治长效。

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严守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全年向市委、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0件。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基层院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监管场所巡回检察等八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检察监督活力和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56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二、胸怀“国之大者,奋力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为大局服务,聚焦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努力提供更精准的检察服务。

积极助推“产业强”:起诉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0人,推动追赃挽损281.85万元,坚决维护金融安稳。认真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强法治、优保障”等活动,稳妥办理涉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0件,非公维权诉求办结率居全省前列,余江区检察院督促解冻涉案企业合法资金600万余元。开展涉企经营类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53件,月湖区检察院对某民企技术骨干依法决定不起诉,保障其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顺利获批,为企业带来700万余元直接经济效益。

用情保障“百姓富”。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25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53.8万余元;向48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贵溪市、余江区检察院所办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开展“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64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延伸覆盖30余所乡村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05次,助力提升社会法治意识。

持续服务“环境美”。紧扣长江十年禁渔、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大局,办理生态公益诉讼案件80件起诉刑事犯罪40人。余江区检察院督促履行生态保护监管职责案,被评为深化“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典型案例。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获省林长办发文推广。市检察院对马某等人跨省转移危废物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承担生态修复等费用1000万余元,获判决支持,让违法者为生态修复“买单”。

尽责推动“治理优”:深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鹰潭检察版,落实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办理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信访案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7份,督促解决问题27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法治鹰潭建设考核。市检察院创新“检察建议+调查报告”系统治理模式,获省检察院发文推广。

三、坚持人民至上,倾力办好为民实事

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办理检察为民实事691件,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推进平安鹰潭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定,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64人、起诉1516人。维护人民安宁,起诉“黄赌毒”及多发性侵财犯罪203人。贵溪市检察院开展疫苗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月湖区检察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强化战“疫”法治保障。维护网络安靖,深入开展“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77人,推进反诈宣传教育进校园26场(次),扎紧“钱袋子”法治防线。

保障公共利益民生福祉。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贵溪市检察院对全市乡镇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24个。守护“车轮上的安全”,跟进文明创建督导的“飞线充电”等问题,推动完善电动车管理配套设施。守护生产生活安全,针对消防设施管理、液化气存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消除安全隐患23个,贵溪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案,被最高检、应急管理部评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81人,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和强制报告制度,强化被害人综合保护。开展呵护孩子们眼睛、校园周边禁烟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216间教室安装标准化灯具、取缔16个校园周边违规售烟点。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66份,月湖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与妇联联合开展亲职教育,推动“依法带娃”。

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刑事检察“案-件比”1.0524,位居全省第二,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对82件案件组织检察听证,促进化解信访72件,贵溪市检察院举办全省首例网络直播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与市司法局、律协建立检律协作机制,互联网阅卷让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公开案件信息1630条,《检察日报》等省以上媒体239次报道检察工作,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将忠诚宪法转化为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检察自觉。

革新法律监督理念。跟进重罪重刑率下降,轻罪轻刑率上升的社会治理新形势,统筹运用“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司法政策,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减少对立面。依法不捕428人、不诉421人,决定或建议不羁押27人,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首次降到4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接近9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9%,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治理效能。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会签6项机制,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2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开展刑事立案、刑事审判、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刑罚执行等领域专项监督,监督立案、撤案13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60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4件促进诉讼正义。

精准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聚焦虚假诉讼、民企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1件。市检察院、余江区检察院一体发力监督纠正李某跨省“打假官司”窝案,贵溪市检察院监督推动某民企获得29万余元执行款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双重作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余江区检察院监督刘某拆除非法建筑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典型案例。

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4人。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办理全省首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全年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人大常委会报送11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协助市政协开展“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助力创建工作”专题调研;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履职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2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益诉讼整改现场评议等活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41条意见建议,逐一反馈,对各民主党派提出的13条具体意见专题研究、推进落实。

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仍有惯性思维、路径依赖;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智慧检务建设和检务管理科学化水平有待提升,专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政治引领、稳中求进,转理念、强基础、提质效、争一流,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转理念”。深入实施“忠诚铸魂”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坚持能动检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担当起弘扬法治的社会责任。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当好犯罪追诉者、无辜保护者、正义捍卫者。

二是脚踏实地“强基础”。深入实施“固本强基”行动,抓好检察党建“三化”建设,做强派驻检察室工作,高质量推进市检察院“两房”等建设项目,建好管好用好鹰潭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扎实做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运行。持续擦亮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践行“枫桥经验”鹰潭检察版等品牌。深入实施“制度落实”行动,提升制度执行力。

三是凝心聚力“提质效”。深入实施“护航发展”行动,为“主攻工业、招大引强”、实施“七大行动”提供更精准检察服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深化涉企法律监督,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诉源治理,推进“质量建设年”,加强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做强“四大检察”;加强监检衔接,增强依法反腐合力。

四是勇毅前行“争一流”。聚力“建一流队伍”,全面压实司法责任,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开展“作风建设年”行动,从严整治“中梗阻”等问题,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聚力“创一等检察管理”,全员、全面、全时推进检察人员考核,推行到院、到案、到人的业务分析研判会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赶考再出发,奋进正当时!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作示范、笃行不怠勇争先,为实现“小市有大作为,争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版权所有: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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