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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九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十九)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鹰潭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莉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抓作风、强队伍,抓规范、强监督,抓短板、强基础,抓创新、强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良好开局。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担当服务大局政治责任

  紧紧围绕市委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2件54人,提起公诉47件83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制定出台《关于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紧贴全市“8+1”重点工作,主动服务贵塘公路改建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1次,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着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排头兵,持续接力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和“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深刻把握生态检察工作在司法理念、办案方法、监督模式等方面与一般检察工作的不同,建成运行派驻金屯、锦江、平定生态检察室,探索推行“一案三查一跟进”的绿色办案方式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的生态检察模式,得到湖南团全国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全省生态检察工作总结现场会在鹰潭召开,我市经验做法在会上推介。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江西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先后60余次报道我市生态检察工作,生态检察鹰潭品牌效应初步显现。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批捕238件524人,起诉194件245人,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结合办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等涉及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形成分析报告,推动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涉检信访案件化解,李某某等刑事申诉案件有序退出司法程序。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81件,化解积案8件。

  着力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法律监督,对疫苗使用、“禽流感”疫情防控等问题积极开展巡查整治。高度重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办理了祝某某、刘某某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4件16人,依法查办危害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联合市扶贫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确保扶贫惠农资金安全。

  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融入依法治市总体布局

  紧紧围绕法治鹰潭建设,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鹰潭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格掌握逮捕、起诉条件,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73人,提起公诉1355人,不批准逮捕209人,不起诉91人,无捕后撤案或判无罪案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运用“轻案快办”工作机制办理了64件审查逮捕案件、73件审查起诉案件,预防和减少新的社会矛盾发生。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驾车撞伤刑警程永林的曾某故意杀人案、贵溪耳口乡数百名村民聚众斗殴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3件60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31件44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12件16人。依法查办了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巡视员李某某受贿案,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崔某某受贿案、鹰潭市国资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某某受贿案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6人(厅局级干部2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对潜逃5年的中国银行上饶市分行原副行长张某某依法抓捕归案。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及管理漏洞,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8份,向党委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10份,9份得到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关于鹰潭市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活动中荣获“百优”年度报告。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在全省率先开展 “预防邮路+”活动,建立法制教育基地4个,开展警示教育20余次,1000余人次受到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工作,对张某某等4人进行了预防诫告。

  统筹推进诉讼活动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16件;纠正漏捕55人,纠正漏诉38人;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17件次。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办理诉讼违法监督案件45件,均得到采纳;继续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力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先进单位。强化对刑事执行的监督,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40份,均被采纳;预防超期羁押,纠正久押不决,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三、坚持不懈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坚持不懈抓基层强基础、抓作风强队伍,鹰潭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不断夯实。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全市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制定落实《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思想政治“三六”工作法,组织开展“学党规、守党纪、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周、录制《党啊!检察官对您说》诗歌朗诵栏目、举行“迎国庆、学标兵、创佳绩”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让“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成为检察干警的内心尊崇和行为指引,涌现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龚全珍式好干部”和2016“感动鹰潭”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34人(次)。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创建“好班子”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来抓,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关于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操作办法》,推行业务培训、AB双岗锻炼、岗位练兵等制度,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8名干警分别荣获业务竞赛标兵、业务竞赛能手、全省诉辩大赛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大力加强理论调研工作,全年发表理论调研文章45篇,10篇论文在高检院征文比赛、全省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首届理论调研骨干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学习,推行“双责”季度讲评会,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定实施《党员领导干部提醒、函询暂行办法》《干警诫勉谈话制度》,完善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检务督察,组织督察10次,受理核查对检察人员举报线索7件,对2013年以来初核的16件信访件进行了再梳理,党风廉洁建设得到高检院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区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进行了升级改造,市检察院龙虎山办案工作区顺利封顶。推进检务保障建设,完成了电子证据实验室二期、检务通工程、“两网一线”工程的分级保护建设,电子数据侦查技术装备逐步配齐。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体系,年度补助基层院建设经费50万元。在贵溪、余江、月湖等基层院,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文明单位”“全省学雷锋示范点”“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等先进集体28个。

  四、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做好湖南团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工作,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专题执法检查和调研,及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通《代表委员联络手机报》,报告工作、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机关重要会议、活动5次,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监督评议2次。

  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建成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先后两次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35件,重要案件信息311件,生效法律文书760件,法律文书公开率达99.7%。唱响鹰潭检察“好声音”,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刊发新闻稿件380余篇,两级院全部开通“两微一端”,20多个原创新媒体作品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贵溪市检察院、月湖区检察院新媒体作品在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大赛中获奖,贵溪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为抓手,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案件办理全流程的内部监控,针对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共发出流程监控13件(次)并督促整改。扎实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执法案件评查等活动,对查摆出来的8个方面、31个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杜绝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反弹。组织规范司法行为及“两大系统”业务知识竞赛和全员规范司法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干警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待律师318人次,受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会见申请6次,为律师提供案卷扫描并刻录光盘300余张,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强化改革政策理解、调研摸底测算、思想政治工作,为有序推进司法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创新“未检+”工作机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集中管辖改革试点成效凸显,月湖区检察院未检科及未检科长分别被高检院评为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率先推进设区市检察院垂直管理基层院司法警察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警务保障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会同国土等六家行政执法机关启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在余江县检察院有序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离不开市县两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适应,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科技与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利用信息技术侦办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人少案多和人才流失问题并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作风、强队伍,抓规范、强监督,抓短板、强基础,抓创新、强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保障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的“28条意见”,更加主动适应和融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法治环境。继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着力形成生态检察工作长效机制。

  第二,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权益,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严厉查处扶贫领域和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第三,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履职监督能力;全面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第四,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省院和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改革过程中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机制,为检察工作注入新动力。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2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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