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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全市检察工作,贯彻执行省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市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政治工作综合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务保障部检务督查、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市院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鹰潭市检察官培训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员79人;年末其他人员4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880.5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23.17万元,较2021年减少2814.89万元,下降49.93%;本年收入合计4057.37万元,较2021年增加945.38万元,增长30.38%,主要原因是:年项目资金拨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057.3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880.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183.53万元,较2021年减少1688.07万元,下降28.75%,主要原因是:基建工程款支出较上年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697 万元,较2021年减少181.4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上年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42.3万元,占24.3%;项目支出3041.23万元,占7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9.58万元,决算数为41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09%。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5.46万元,决算数为375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44%,主要原因是:当年使用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基建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41万元,决算数为25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3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退休人员工资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2万元,决算数为9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9万元,决算数为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2.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8.42万元,较2021年增加20.79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1万元,较2021年减少0.28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7万元,较2021年增加0.64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9万元,决算数为70.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5.35%,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6.33万元,增长30.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不变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6.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3.6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4批,累计接待50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43.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58.1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6.4万元,增长60.32%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安排购置2辆公务用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拍卖,1辆公车留待下年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决算数为20.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0.8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6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降低0.12%,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39.3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分细则,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高效履职。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3.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同时结合检察工作性质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将投入、产出、效果等各项指标数值化,逐项严格评分,做到既选取预算绩效评价的共性指标,又充分考虑“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及其他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另行设计个性的绩效评价指标,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反映资金使用的实际成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办案,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采用合理评价方法,量化指标评价标准,对2022年度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二)在保证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基础上,采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成本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三)在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中,根据所设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测算,得出绩效指标,分析绩效目标实现效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院能够做到按照年初设定的目标完成本年度工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检察业务工作最需要的地方,较好的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要求,对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做好事前编制、事中监测、事后分析全流程项目监控,不断细化支出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用零基预算编制。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事前已经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计划产出数量与实际产出数量一致。产出质量达标,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基本一致。部分项目产出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显著,预算执行总体有效,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其中部分指标偏离绩效目标,原因是:一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提高 二是单位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三、重大项目全过程绩效跟踪机制仍需改进

改进措施:一是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二是健全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三是完善重大项目全过程绩效跟踪机制。以项目终身责任制为抓手,通过权责清单确保各部门的协同一致,建立立项、监控、评价和结果运用等环节的全流程绩效管理制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办案业务经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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