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全市检察工作,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市院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9年末编制人数11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69人、事业编16人、行政工勤编5人、财政补助编20人。 年末实有人数 134人,其中在职人员100人,退休人员 3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414.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62.22万元,较2018年增加117.44万元,增加3.86 %;本年收入合计3252.75万元,较2018年增加655.37万元,增长25.2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较2018年新增书记员费用;增加检察工作网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252.7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5285.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557.36万元,较2018年增加1751.45万元,增长62.42%,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两房”开工建设,基建支出大;年末结转和结余1857.61万元,较2018年减少978.64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我院“两房”开工建设,基建支出大。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90.55万元,占34.9 %;项目支出2966.81万元,占6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85.94万元,决算数为455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8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9.66万元,决算数为422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正常增长,新增基建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87万元,决算数为16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计缴基数增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正常增加。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7万元,决算数为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21万元,决算数为7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0.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59.52万元,较2018年增加246.16万元,增长22.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正常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9万元,较2018年增加3.32万元,增长1.9%,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64万元,较2018年减少14.81万元,下降21.02%,主要原因是:减少丧葬费、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万元,决算数为5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 11.77万元,下降18.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8%,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5.87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以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费用为准。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1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04万元,下降59.6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降低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万元,决算数为3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6万元,下降8.7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8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是:新增书记员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05%。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超过金额50万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16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3.56%。并组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1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工作网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检察工作网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检察工作网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1万元,执行数为1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社会效益。该项目通过整合服务器,统一使用云桌面软件,统一数据存储,实现检察工作网与互联网的灵活切换,提升了使用人的工作质效;同时,云桌面工作模式的建立,资源的统一整合,可为日后建立数据中心,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及大数据办案夯实基础。二是生态效益。该项目桌面云终端采用了低功耗的瘐终端设备,有效的降低了能源的消耗,打造了绿色节能低碳的办公环境。
发现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登记工作台账,督促实施部门按照时限进行工作网建设工作,优化建设组织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总体来看,我院较好地完成了预算内项目的工作计划。项目实施符合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立项规范,计划目标基本合理,资金落实到位;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基本有效,支出合规,质量可控;项目产出良好,效益显著,对我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我院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自评项目评价等次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见各项目的“支出绩效自评表”。
检察工作网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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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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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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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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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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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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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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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指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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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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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规范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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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5分)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5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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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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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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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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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资金执行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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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三个比率分值分别计算:85%以上分别得2分,75%以上得1分,75%以下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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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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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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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指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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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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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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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0.5分)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5分)③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0.5分)
④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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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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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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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可控性(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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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1.5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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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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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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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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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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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5分)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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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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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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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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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1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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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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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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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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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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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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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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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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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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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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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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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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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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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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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节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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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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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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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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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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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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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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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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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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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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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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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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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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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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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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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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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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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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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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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满意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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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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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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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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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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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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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