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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全市检察工作,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市院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1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69人、事业编16人、行政工勤编5人、财政补助编20人。实有人数134人,其中:行政人员67人、事业人员8人、财政补助聘用人员9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退休人员34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以下说明中都已剔除涉密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26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4.85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51.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两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00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264.85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31.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万元;项目支出2933.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2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226.4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3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4071.5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1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3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9万元,资本性支出2286.4万元,其他支出3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4.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4071.57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171.91万元,主要是新增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114.21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7万元,较2019年预算基本持平;2020年较2019年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两个项目9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一家二级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费预算249.9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108.32万元,增加 76.4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一家二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总额4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6.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930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1个,涉及资金2933.67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50万元),涉及资金2376.4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以下说明中都已剔除涉密项目)

2020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48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因计划购置1辆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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