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民行部门认真学习传达了省院民行处周有智处长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对民行生态检察工作所做的重要讲话。
周有智处长的讲话一是明确了民行生态检察的主要特征,指出民行生态检察主要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具有特定性、多元性、有限性和恢复性等特点。二是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工作不平衡、环境类监督的难度较大、办理修复性案件较少等。三是针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民行干警强化学习意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案件来源机制,继续深化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周有智处长的讲话深化了我们对民行生态检察工作的认识,启迪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当前,我们要以“赶考”之志上紧工作发条,增强危机感紧迫感,抓住当前工作黄金期,扎实开展生态检察“三个百日行”专项行动,力争多办案、办好案、见成效。(市院民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