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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
李莉安检察长批示肯定市院向龙翔猪场污染环境一案发出检察建议
时间:2016-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李莉安检察长在市院侦监处《关于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龙翔猪场污染环境一案的检察建议书》呈批件上作出重要批示:“侦监部门把‘两法衔接’机制运用于司法实践,对公安机关该立案未立案的龙翔猪场污染一案加强监督,挂牌督办,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向发案地政府分析该案存在的问题和监督漏洞,提出预防对策建议,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侦监干警强烈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担当,值得全院干警学习!”

  2016年3月,市检察院侦监处对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时,发现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龙翔猪场违法排污导致余江县自来水公司取水口遭受污染一案可能涉嫌犯罪,遂请示将该案列为了生态检察挂牌督办案件。市院侦监处联合余江县检察院开展调查,与余江县公安局进行了多次座谈,要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该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消顾虑,并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从该案污染行为、危害后果等方面提出刑事立案需要搜集、固定的证据。在余江县检察院向余江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余江县公安局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随后,市院侦监处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市院名义向余江县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做好生猪养殖产业布局和加大宣传力度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院侦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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