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鹰潭市召开第二十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会议,为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成果获奖代表颁奖并讲话。鹰潭市检察机关共7篇论文获奖,其中优秀理论研究成果3篇、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一等奖:《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下“三个结构比”的哲学思考与逻辑展开》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张 江
二等奖:《浅析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司法实践问题与改进路径——以G市检察司法实践为样本》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张晓峰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 刘新亮
二等奖:《民事检察和解制度的实践规范与优化——以最高检公布的13个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为切入点》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李绪龙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余晓芸
三等奖:《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的公益诉讼探索和实践》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 王明青 颜国平
第十九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召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理论
研究成果(鹰潭)3篇
1.《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履职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张 江
(发表于《中国检察官》2024年第7期)
2.《集中管辖改革实证观察及优化路径》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王楚婧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赵斌良
(发表于《检察工作》2024年第5期)
3.《征收拆迁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路径选择》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李绪龙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余晓芸
(发表于《检察调研与指导》2024年第1期)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江作为年会一等奖论文作者上台领奖并作交流发言。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绪龙上台交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