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聚焦主业谋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该院先后获得省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27次;1人获全国业务能手称号,5人次获全省业务标兵及能手;15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该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检察院”。
该院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增强干警素质立标杆。领导班子带头坚守政治纪律,带头学习,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服务群众,努力打造“团结、敬业、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坚持素能强检,通过“每周荐、双周练、二月谈、季度测”常态化组合拳,强本固基,锻造过硬的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保稳定、促发展、稳民心,服务大局发展创品牌。打造“检税协作 数治护企”品牌,助力服务企业依法合规经。打造“检察爱群网”品牌,推动访源治理触角前移,充分发挥社区“三长”优势,织密犯罪预防及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防护网。深化农民工群体维权意识,打造“亮哥追薪组品牌”,有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善办案、严执法、强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履职能。近两年来,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办理的监督破产管理人不适格案等14件案件被省院评为参考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