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用,近日,鹰潭市检察院、鹰潭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实施亲职教育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特殊保护原则,旨在通过开展亲职教育,有效预防因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监护不力、不当等因素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到不法侵害等情形,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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