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顺生:江西检察机关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江西加快打造“三大高地”、深入实施“五大战略”。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头等大事。江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协同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房地产、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风险,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制发检察建议792件,呈送调研报告190件,推动一批社会治理问题得以解决。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我们落实全省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运用法治之力强信心、稳预期,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51人。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江西检察机关围绕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部署,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同步开展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1833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80件。例如,针对鄱阳湖湿地损害牵涉面广、整治难度大等问题,省检察院直接立案,指导沿湖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304件,督促修复湿地面积7.8万余亩,守护“一湖清水入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