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依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新时代刑事执行活动和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开展驻所检察监督的目的是帮助监管场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化开展,体现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强化能动履职,努力提升监管质效。巡回检察是最高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践行司法为民作出的一项检察监督制度创新。要完善“派驻+巡回”检察工作监督模式,在开展巡回检察过程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把握好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行为要依法监督、善于监督,对在押人员破坏监管场所秩序行为,要依法支持看守所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三是要高效协同配合,凝聚强大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这根主线,坚持“齐抓共管、信息共享、措施共商、合作共赢”为原则,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材料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研究破解刑罚执行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通过紧密高效的协同配合,凝聚高质效的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