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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维权不应以“曝”制暴
时间:2023-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网络维权不应以“曝”制暴

近年来,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互联网传播平台为自己的权益发声,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时代的进步。但是,仅为博取同情和热度,罔顾事实、夸大事实的网络曝光事件也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使网络风气的风向标出现了偏移,亟需引起重视。

日前,“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女子曝光”一事多次登上网络热搜。回顾该事件,女生张某在搭乘广州地铁时,怀疑同乘的大叔偷拍自己,要求检查手机相册但未发现偷拍照片。事后张某将未经隐私处理的视频上传至网络社交平台,并配文指控大叔偷拍,引发众多网民不满。其实,在大叔自证清白后,张某将大叔曝光至网络平台,以“猥琐老头”“不是第一次作案”等刻薄的言语先行定义为偷拍事件,与当下流行的“抛开事实不谈,难道他就没有错吗”网络笑梗颇为相符。对于张某“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能去维权吗”“如果他真的没有偷拍那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等言论,网民们也并不买账。

考虑到张某系某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其行为确实有违新闻专业关于尊重事实的职业道德教育,难免有通过挑起舆论从而争取支持、吸粉炒作之嫌。但无论张某造谣的最初目的是什么,我们更应该关注遭受网络暴力的当事人以及事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

其一是双方当事人身份的对比。根据媒体报道,大叔系一名在广州谋生的农民工,面对张某在公众场合对其偷拍的指责,大叔并没有表示气愤,而是坦然打开相册自证清白,这与高学历知识分子张某的行为形成鲜明的对比。农民工与知识分子本质上没有地位高下之分,但两者经受的教育、享有的资源等有着明显差别,这也是大部分网民对此事件表示愤懑的关键之一,反映出当下社会对弱势群体保护愈加重视,网民们对经受不公遭遇的当事人更加具有同理心。

其二是张某身份与其行为的不适配引发争议。根据网络爆料,张某大学时为学生会主席,曾以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参加活动,因此有网民推测张某很可能具有中共党员的身份(目前官方尚未证实)。对此,网民们纷纷表示不能接受,并将张某行为定义为“身为党员在公共场所污蔑劳动群众,群众自证清白后仍在公共网络空间诽谤诋毁侮辱网暴”,要求对张某进行党纪处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当下正在进行中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本事件中网民对张某党员身份的高度关注,都体现出从党中央到人民群众,对党员当先锋、作表率、守规矩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其三是网民对整个事件的态度以及后续处理的关注程度。该事件在网络上扩散以后,大部分网民对张某的行为表示不认可,并给出了“勇敢维权没有错,但不能罔顾事实曝光造谣”等较为中肯的观点,反映出随着“清朗”“净网”等网络生态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网民对于一般的舆论热点事件能够做到基于事实发表意见,而并非随波逐流。此外,该事件中虽然大叔一方与张某已经达成和解,但网民们对于张某所在大学及实习公司的处理结果依然展现了较高关注,表示“取得谅解不能理所当然免除处罚”,体现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事件引发网络舆论的同时期,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和网络秩序;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要畅通诉讼程序,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这充分说明我国将从司法层面针对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大力整治。相信在《意见》正式出台后,以“曝”制暴、按“键”伤人等网络乱象将得到有效扼制。(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施权凌)

版权所有: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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