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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信息无障碍 “协商评议+沉浸体验” 结案听证 司法救助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通过召开圆桌会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举行公开听证、引入公众参与等方式,汇聚共识合力,增进各方协同,推动实现无障碍环境共建共治享,服务保障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建设。

【基本案情】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鹰潭市检察院”)发现,辖区内部分商业综合体无障碍设施引导标识功能欠缺、配置不合理,市电视台未开设手语节目,图书馆未设置盲人阅览区、未配置相关设备,部分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人行横道未设置智慧路灯、声响提示装置等情形。

【调查和督促履职】

鹰潭市检察院结合服务保障城市建设,重点聚焦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开展监督。面向残疾人、老年人有无障碍需求社会人士开展“公益问需”,了解交通出行、日常生活、文化教育等方面信息无障碍突出问题;对全市36个商业服务、文化服务、道路交通场所实地调查摸排,并组织志愿者开展“亲历体验”。

现查明,辖区内有7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无障碍设施引导标识数量少、功能欠缺、配置不合理;市电视台未开设手语节目;市图书馆未设置盲人阅览区、未提供有声读物、语音读屏等软件和设备;视障人士较多的社区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周边4个路口人行横道未设置智慧路灯和声响提示装置,侵害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因本案涉及部门多,鹰潭市检察院邀请市政协、残联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共商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宜,形成初步共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齐抓共管,系统推进信息无障碍环境科学规划、改造提升、施工建设、监督维护,协力提升市域信息无障碍建设水平。

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整改。对全市大型商场无障碍设施引导标识、电梯盲文按钮、声响语音提示设备、无障碍卫生间和无障碍停车位建设下达指标化整改要求,增加无障碍设施引导标识500余个、电梯盲文按钮12个、声响语音提示设备6套、无障碍停车位29个;市电视台培养手语翻译人员,制定手语新闻节目具体方案;市图书馆增设盲人阅读专区,配置盲文读物及读屏软件,并将信息无障碍纳入市图书馆发展整体规划;协调专项建设经费200余万元,在残疾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安装30套智慧警示柱、4套职能信号灯和1套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在此基础上,鹰潭市检察院采用“协商评议+沉浸体验”的公益诉讼结案听证模式,邀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联无障碍建设专家3名听证员和残疾人代表担任“无碍体验员”,现场体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实效。

专项监督中,鹰潭市检察院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功能,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对4户特别困难残疾家庭发放救助金,真情传递司法温暖。

【典型意义】

信息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信息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着眼于特殊群体日常生活中的信息需求,在政协、残联的大力支持下,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共治,推动重点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建设,运用“协商评议+沉浸体验”的公益诉讼结案听证模式检验整改成效,运用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让“有爱”“无碍”,保障特殊群体平等享受社会生活权益,为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法治产品。


版权所有: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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