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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防疫工作公告
时间:2021-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面试防疫工作公告

 

鹰潭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即将举行。为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认真查看本人准考证上的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1. 面试时间:2021116日(星期六)。考生当天上午740之前,到达考点进行防疫安检(8点准时封闭考场,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并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3楼参加面试(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9号,乘 1 路公交车在鹰潭市六小站下车,往回走200米)。详见面试准考证,请认真阅读。

二、应试人员防疫注意事项(请考生填表前务必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 “健康申报表”

(一)考前个人健康管理

1.应试人员考前14日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保持“两点一线”的作息轨迹,不随意串门、会客,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2.应试人员在考前14日内、必须通过扫“赣通码”如实登记个人健康信息,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如实填报考前14天内的行踪轨迹,并在进入考点前提供《健康申报表》、赣通码等相关证明。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凡考前3个月内有境外国外、14天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视疫情防控形势调整),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上述3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尚在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的各类人员,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人员,免疫功能低下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除上条所述对象外,应试人员在考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地病例城市旅居史、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非中高风险地区),如若参加应在考前5天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阴性且身体状况无异常者方可参加面试(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试期间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当天上午740之前,到达考点进行防疫安检,排队进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提交人员健康申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等。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规范佩戴口罩。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个人健康申报表等有效考试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候考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时,应试人员如有健康码扫码为红码,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咳嗽等症状人员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面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面试中断或不能进行面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8.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三)特别提醒

1.应试人员应及时掌握本人考前14天所有旅居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或是否有本土病例发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

2.应试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规定的防疫证明而不能进入考点的责任自负。

附件: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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